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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泗河街道泉通路以南、济河桥以西200米;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主体建筑为1栋5层综合楼。一层设有门诊室、影像室、药房等;二层设有门诊室、检验室等;****实验室等;四层、五层主要作为病房。
公示时间:2026年1月08日至2026年02月0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139****9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