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8 09:1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区**再生利用绿色综合体项目 | **区马鞍街道**工业区海涂口门丘 | **市**区****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厂房、办公楼、附属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一条30万吨/年装修垃圾**化处理线,采用筛分、分选、破碎等工艺,形成年处置30万吨装修垃圾的生产能力。装修垃圾经**化处理后的再生产品质量执行《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10)、《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2010)、《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2011)。严格落实进厂物料控制要求。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项目应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合理处置各类废水后接入污水管网; 废气:项目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处置各类废气并按要求达标排放; 固废: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噪声: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5977
通讯地址:**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