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公开内容链接 | ****年产8000m2金属门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在线查看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8000m2金属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8000m2金属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200万元,在**省**市黑田铺镇莲中村8号(坐标:经度111°44′54.933″,纬度27°19′29.580″)建设年产8000m2金属门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3312金属门窗制造。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700m2,租赁**市黑田铺镇莲中村8号原******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2层的生产厂房,包括原料仓库、胶合区、组装区、机加工区、静电喷涂区、不锈钢门/铝门喷漆区、固化烘干区、成品仓库、办公区、生产废水处理区、铜门烤房、铜门喷漆区、金属门清洗区及配套环保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做农肥,不外排;水帘除漆雾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水帘除漆雾喷淋废水半年更换一次,更换后做危废处置不外排;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钝化工序配料用水定期,无废水产生。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不锈钢门/铝门生产线喷漆废气经水帘处理汇同烘干废气产生的VOCs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胶合废气、静电喷粉线固化烘干废气产生的VOCs,通过封闭空间负压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2)排放;VOCs浓度须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的标准限值。铜门生产线喷漆废气经水帘处理汇同烘干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燃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燃柴油热风炉废气收集后;共同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VOCs浓度须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的标准限值。SO2、NOx、颗粒物浓度须达到《**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方式排放;静电喷粉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方式排放;胶合、喷漆、烘干、调漆、固化烘干焊接打磨(颗粒物)、静电喷粉(颗粒物)、钝化酸雾(NOx)废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金属边角料、炉窑灰渣、废包装材料(油性漆、钝化剂、废油桶除外)、废焊渣、废过滤棉、燃生物质炉窑烟尘布袋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静电喷粉粉尘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水帘除漆雾废水、水帘废水絮凝沉淀沉淀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渣、废桶(油性漆、钝化剂、润滑油、液压油废包装桶)、含油废手套(抹布)、废漆渣、废活性炭、隔油池废油泥、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等环境风险单元设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6、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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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环境局**分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