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0515-****3339(项目服务科)
EMAIL:****@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新增800台(套)金属结构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高新区唐桥路66号
环评单位:****研究院****公司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储运、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次改扩建项目1#激光切割废气、2#抛丸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抛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批腻子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固化废气经固化室两端集气罩收集和危废贮存库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现有1#调漆、喷漆工序共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挤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现有硫化工序共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正火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2#调漆、喷漆废气、2#晾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与3#抛丸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共同通过15m高DA009排气筒排放,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DA010排气筒排放,3#调漆、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水帘+干式过滤棉”处理后,与3#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共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11排气筒排放,
废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现有项目食堂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隔震、减震措施,合理布局,规范操作,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