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
你公司委托****编制的《**市****公司日处理12万件消毒餐具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工业园区**市****公司院内,主要**5#、6#生产车间,安装6台0.8t/h、1台1.2t/h蒸汽发生器,日处理12万件消毒餐具。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7万元,占总投资4.58%,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通过设置封闭围栏、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和定期保养维修运输车辆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和车间异味气体。1—4#生产车间、5#生产车间和6#生产车间的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分别由3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市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方案》(银政发〔2024〕100号)文件要求;污水处理站设备密闭加盖,通过投加除臭剂等措施,****处理站恶臭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产车间产生的异味通过加强管理,车间设置换气扇等措施降低异味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园区污水管网。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餐具清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永******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人为噪声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抱箱机、烘干消毒机和鼓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项目运营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物、食物残渣、废油脂、废RO膜、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油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物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食物残渣、废油脂收集后交由**保****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废RO膜、废活性炭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区贮存;废润滑油和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一)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应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三)按照《****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精神,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四)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2026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