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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015****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255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县**镇**大道1-118****中心)
邮 编:365100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 1 | 福****公司 (变更) | ****开发区城南工业集中园 | 方德道 | **** | 自2023年12月27日起至2028年12月26日止 |
| 2 | ****建材厂(普通合伙) (变更) | **县洋中镇际口村渡长垅 | 贺小虎 | 913********530579Y001Q | 自2025年03月04日起至2030年03月03日止 |
| 3 | 尤****公司 (重新申请) | **县**镇下村村后山日 | 颜肇新 | 913********8272345001P | 自2026年01月08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
****环境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