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白沙镇河****基地山场森林**转让交易公告
**县白沙镇河****基地山场森林**转让
网络竞拍公告
**县白沙镇河****基地山场森林**转让项目定于2026年 1月15日上午9时开始在**省公共**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举行网络竞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
二、竞拍标的及起始价
流转林地共计捌块,标的物坐落在**县白沙镇**村**组,面积共计1766亩。承包期为21年,具体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46年12月31日。(整体起拍价:890064.00元,设保留价)。
流转林地具体如下:
8号小班138.8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5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9号小班86.3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6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7号小班386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7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6号小班334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8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5号小班106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9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4号小班304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70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2号小班46.9亩,山场名称“楼背岭”,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71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10号小班364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72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备注:竞买保证金: 8.9万元。
三、竞买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竟买人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3、资格审查:请意向竞买人统一在2026年1月12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到标的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凡具备以上报名条件的有意竞买者,在2026年1月12日携带有关资料(企业竞买人携带《信用中国》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査询记录、《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竞买人《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査询记录、自然人身份证)至****(联系电话:136****2411 郭先生)办理竞买报名资格审查,在取得《资格审查确认书》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17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登录**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入**省公共**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报名时企业竞买人需上传《信用中国》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査询记录、《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格审查确认书》,自然人竞买人需上传《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査询记录、自然人身份证、《资格审查确认书》,****交易中心****中心审核确认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银行或通过网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交易中心****中心的****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中心对入账到非“****交易中心****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 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者应在参加竞价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本项目山场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为准,且含林中空地面积。不论山场实际出材量多少,不增减成交价款。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竞价活动结束后,出账人凭身份证明和转账单据****交易中心****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才能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标书代写
4、竞买人在竞价开始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5、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上午9:00开始,每个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20分钟,延时6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500元/次或其整数倍。
6、产权交易服务费: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至办理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前****交易中心****中心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转账时请备注竞得人名称,详情垂询0796-****250。产权交易服务费交纳账户:
户 名:****交易中心****中心
账 号:1509 2126 2900 0092 395
开户行:工商银行**支行,
此账号为产权交易服务费账号非保证金账号。产权交易服务费按 “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 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
7、成交价款不含相关税费(国税、地税、交易费)、采伐力资费(含劳务税)及各项生产经营管理费用。
8、成交后,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并签订《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若竞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签订《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9、未竞得人所交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原渠道退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凭委托方出具的《中标单位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原渠道退还。
10、****交易中心****中心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 (服务热线)
2、**** :136****2411 郭先生
3、****交易中心****中心: 0796-****155彭女士
****
2026年1月8日
竞 价 须 知
一、标的概况:
流转林地共计捌块,标的物坐落在**县白沙镇**村**组,面积共计1766亩。承包期为21年,具体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46年12月31日。(整体起拍价:890064.00元,设保留价)。
流转林地具体如下:
8号小班138.8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5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9号小班86.3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6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7号小班386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7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6号小班334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8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5号小班106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9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4号小班304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70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2号小班46.9亩,山场名称“楼背岭”,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71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10号小班364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72号,主要树种为:油茶。
备注:竞买保证金:8.9万元。
二、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自2026年1月15日上午9:00时开始。。每个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20分钟,延时6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500元/次或其整数倍。
三、竞买人的权利和义务
1、提请竞买人注意:本场网络竞拍仅以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整体竞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出让人对挂网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出让人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竞拍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天签订《竞买成交确认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3、产权交易服务费: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至办理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前****交易中心****中心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转账时请备注竞得人名称,详情垂询0796-****250。产权交易服务费交纳账户:
户 名:****交易中心****中心
账 号:1509 2126 2900 0092 395
开户行:工商银行**支行,
此账号为产权交易服务费账号非保证金账号。产权交易服务费按 “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 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
4、本次竞拍成交款不含相关税费(国税、地税、交易费)、采伐力资费(含劳务税)及各项生产经营管理费用。****林业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上山从事采伐作业,否则视为无证采伐。
5、竞得人应按采伐证规定的界址、面积、采伐量、采伐时效、采伐方式等进行合法生产,委托方确保采伐证四址界线内山场属于委托方所有,该界址内发生的产权纠纷由委托方负责处理。竞得人如发生越界盗伐、滥伐等违法行为,委托方将对竞得人处以罚款,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委托方不承担法律责任。造成委托方承担民事连带责任的,竞得人应赔偿委托方所受损的经济损失。严禁采伐标的物内所有禁伐树种,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自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该山场的活立木经营管理权为竞得人,活立木的毁损、偷盗、防火风险均由竞得人承担。
7、竞拍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若因竞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鉴证方无关。
四、其他事项
1、本《竞价须知》与《竞买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2、本须知如有未尽事宜,按《拍卖法》、《**省森林转让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
2026年1月8日
附件1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格式)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822ME****445J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郭忠勇
身份证号码:362********2276730
联系电话:136****2411
联系地址:**县白沙镇**村**组
承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户主(农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面积共计 1766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共21年。具体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46年12月31日。
承包林地基本情况:
林地位于**县白沙镇**村**组,总面积共计1766亩,流转林地具体如下:
8号小班138.8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5号,不动产单元号360****18007JE00550L****0001,主要树种油茶。
9号小班86.3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6号,不动产单元号360****18007JE00552L****0001,主要树种油茶。
7号小班386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7号,不动产单元号360****18007JE00549L****0001,主要树种油茶。
6号小班334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8号,不动产单元号360****18007JE00548L****0001,主要树种油茶。
5号小班106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69号,不动产单元号360****18007JE00547L****0001,主要树种油茶。
4号小班304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70号,不动产单元号360****18007JE00546L****0001,主要树种油茶。
2号小班46.9亩,山场名称“楼背岭”,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71号,不动产单元号360****18007JE00545L****0001,主要树种油茶。
10号小班364亩,山场名称“****基地”,林权证号为赣(2025)**县不动产权第****272号,不动产单元号360****18007JE00544L****0001,主要树种油茶。
(具体详见位置分布地形图)。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承包期为 21年。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价款支付:成交后,承包方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日内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并将承包款一次性付清至发包方指定账户,若承包方未按时付清上述款项或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另行转让。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设立担保物权。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请不动产权证并提供有关办证手续。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在承包期限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在承包期限内,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也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林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3)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使用承包地的林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
(4)以家庭联户形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各联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分户经营的,在发包方的组织下,经协商一致,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订立分割分户承包合同,明确四至界线和林地林木权利,并依法申办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5)林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承包。
(6)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依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
(6)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发包(含“四荒地”)的,应提供:
1.发包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决议记录复印件;
3. ****政府批准意见书或同意发包的证明材料。(注:发包给本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未继续承包林地的,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如期交还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林地。如林木未采伐,双方(发包方、承包方)约定的处理方式为:
□将林木折价给发包方。
□**承包方林地承包期限,至林木采伐完毕。
□其他合同到期后该两宗山地所有材料无偿归发包方所有。涉及产权变动的,应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发包方处置。修建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处置方式为发包方处置。
(五)合同期满后,发包方可依法再行发包或延包。再行发包的,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委员会、****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4 份,由发包方、承包方、****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