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吉水县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剩余房屋(金樟名苑)12号楼78套房屋产权出让(第1次变更)

国土-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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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剩余房屋(金樟名苑)12号楼78套房屋产权出让(第1次变更)

【信息时间: 2026-01-08】

****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剩余房屋(金樟名苑)12号楼78套房屋

产权出让公告

受有关单位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1月23日上午9时开始在**省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剩余房屋(金樟名苑)12号楼78套房屋产权进行出让,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竞价标的及起始价(不设保留价)

****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剩余房屋(金樟名苑)12号楼78套房屋,产权证号:赣(2023)**县不动产权第****403号;(详见附表竞买标的清单)。

三、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止

四、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17时止

六、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1月23日上午9时开始

七、网络竞价系统:**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八、参与竞买须知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九、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省公共**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特别提示:(1)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缴纳保证金: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交易中心****中心的****银行:自行勾选;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中心对入账到非“****交易中心****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注意:****银行转账,且须从报名人****银行账户中转账;保证金不能用现金交纳、也不能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标书代写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标书代写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交易中心****中心现场办理;****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十、竞价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12-****8507。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3.本次竞价,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上午9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360分钟(下午3时结束),延时周期为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阶梯为200元/次或其整数倍。(特别提示:竞价标的物一切情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委托方对标的物的情况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买成交结果及竞买价格。请买受人竞买前务必实地看样,慎重决定是否竞买)。

4.成交后注意事项:

(1)产权交易服务费:①买受人应按成交总额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并在竞价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缴清。②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产权交易服务费按 “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

③产权交易服务缴入账号:

户 名:****交易中心****中心

账 号:1509 2126 2900 0092 395

开户行:工商银行**支行

备注:此账号为产权交易服务费账号非保证金账号,转账时请备注买受人名称。详情垂询0796-****250。

(2)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地址:**市**区渼陂西路9号**大厦2-1101)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时,自然人须带有效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公示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凭委托方出具的《中标单位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原渠道退还。

6.我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报名咨询电话: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0512-****8507服务热线

委托方联系电话:180****3282廖先生

****:0796-****536、136****2666刘先生

****交易中心****中心:0796-****792彭女士

****

2026年1月7日


竞 买 须 知

一、网络竞价具体流程

1.竞买人报名完成并缴纳有效保证金后,请在标的竞价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进入竞价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3.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确认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4.竞价结束后,系统会提示成交情况。

二、本公司声明

公告所公示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准。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必须自行到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房产办证的程序、收费项目、需缴纳的税种、计税标准、费用等。****公司无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竞买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自行现场查看,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且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1)本次房产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竞价成交款(或首付款),在缴清成交款7个工作日后由委托****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可按套登记过户,具体办证时****登记中心为准,在办理标的物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委托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竞价成交款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财政局;开户行:****营业部;账号:199****75859),汇款时请备注房号。

(2)本次房产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以交房之日(即结果公示期满后起)开始计算物业管理费。

(3)本次房产竞买,如买受人有公积金贷款需求,详情****服务中心****中心咨询;如有商业按揭贷款需求的买受人,请先****银行****银行咨询是否符合贷款要求。特别提示:本次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此次交易失败,买受人所缴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3.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支付成交价0.6%的竞买佣金。竞买佣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账号:372********6575;开户行:****银行**支行)。

4.买受人应及时接管标的(如办理产权过户和接管标的实物),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5.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完整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6.买受人在付清全部竞买成交款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若委托方未能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7.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四、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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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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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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