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药品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栖霞)

审批
江苏-南京-栖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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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药品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7

我局(**)拟对药品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药品研发项目 **市**区仙林街道纬地路9号**生命科技创新园E6栋403室 **** ******公司 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药品研发项目。本项目租用**生命科技创新园E6栋403室现有房屋建筑面积925平方米,购置液相色谱仪、高纯氢气发生器、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设备,进行制剂研发(口服液研发量500L,皮肤外用溶液剂500L)。 废气:本项目研发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通风橱和万向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8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废水:****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园区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与经园区内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接管标准****处理厂二期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滤芯、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实验废液、实验固废、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025-****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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