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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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心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概况:1.服务期内组织一期本级人员培训;2.服务期内组织一期心理骨干培训;3.心理巡诊,**某地每月不少于5次心理巡诊,**某地每月不少于3次心理巡诊,**某地每月不少于3次心理巡诊,每次心理巡诊服务不少于3小时;4.心理坐诊,每**少派1名心理咨询师,赴采购单位坐诊,坐诊地点为**某地、**某地、**某地3个地点,每次坐诊时长不少于6小时;5.心理热线答疑,提供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对个别心理行为异常人员,随时提出“一对一”心理访谈等。 (二)服务地点:甲方规定地点。 (三)服务时间:10个月。 (四)乙方人员应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合同内需求。 (五)乙方人员食宿及差旅费自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至 2026年01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下午 15:00 至 17:00 (**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省 **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三)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四)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心理咨询师资质人员、团体心理辅导资质人员、心理危机干预资质人员、心理测评师资质人员)需提供资质证明,****公司为****公司与其签订**协议复印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1月29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9日 09:00 加急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 **省 **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加急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省 **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方式:填写报价单(A4纸,格式不做统一要求,打印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所报下浮率、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线上报名时须提供保密资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接受邮寄线上线下均可报名。 一、报价文件内容及要求: 1、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3、工商营业执照。 4、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二、由我单位组织现场监督、录像,采取合理低价法确定此项目咨询单位候选人。 第一步,检查报价材料密封情况。 第二步,拆封报价材料,检查报价文件有效性,进行资格评审。未通过资格评审的报价单位将按作废处理。 第三步,本项目采取最低价法确定咨询单位。按照低价的方式确定预选单位,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分别确定为第一、第二、第三预选单位,若报价相同则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先后顺序。确定为预选单位在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入场服务。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收集发票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分别于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根据已完成心理服务内容支付相应金额的80%,剩余款项于合同履约结束后,根据我单位培训人员反馈情况在做统一结算。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3****3062
地 址:**省 **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138-76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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