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地镇2026年水利工程标准化项目(防汛仓库)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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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地镇2026年水利工程标准化项目(防汛仓库)已由灵政纪〔2026〕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灵地镇项目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灵地镇白坑、**、****水库;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预算金额为10330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型:水利水电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防汛仓库(活动板房),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预算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3301元(其中:暂列金3009元),下浮K值6%,即发包价为97283元。

2.5工期要求: 1个月,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县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n)****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cn)查询本招标项****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8日至开标截止前,到“**灵地微信公众号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12日下午17:0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盖章后送至****项目办(**县灵地镇群英街237号),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5. 评标办法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6年1月13日上午09时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行业主管部门代表的监督下,在****会议室,从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投标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灵地微信公众号”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5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6.2履约担保金额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6.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人社〔2022〕159号文《**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7.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项目办(**县灵地镇群英街237号),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地微信公众号”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灵地镇群英街237号

电话:134****0221 联系人:严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地点:****会议室

地址:**县灵地镇群英街237号

电话:187****2879 联系人:李先生

2026年1月8日
附件1确认函(1).docx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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