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起始日期 2026-01-08 挂牌结束日期 2026-01-21 保证金金额(元) 3000 ( 0.3 万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交易机构:****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殷经理 027-****1316 出租方 **** 我要报名 资产包详情 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方情况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区京汉大道1143号三年承租权 租赁底价5.04万元(首年) 挂牌开始日期2026-01-08 挂牌截至日期2026-01-21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所在地区**省 - **市 - **区 注册地(住所)**市**区一元街**大道1094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2YA****801G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三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是 定价依据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1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否 租赁用途商业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承租方 交易服务费说明本次租赁所涉及交易双方的租赁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并登录“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其他说明本次招租标的由出租方统一组织踏勘,意向承租方需提前电话预约确认踏勘时间。联系人:王先生,027-****3708。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现状:
标的目前状态为出租使用中。原承租方在本次公开出租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内行权。如原承租方未在本项目挂牌有效期内向****交易所****公司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足额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承租。若最终承租方非原承租方,合同签订后,出租方负责清退事宜,但最终承租方须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的风险。
2.本次招租标的产权持有****商务局,出租方为管理经营单位。
3.出租方提出:
(1)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为三年,不设置免租期。自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递增1%,至《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为止。
(2)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岸房房****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岸估租字【2025】第04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本次招租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最终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资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评估报告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租赁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及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4)租金交付: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为三年,从租赁期限的第一天算起,按季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期间因资产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金的票****商务局直接向最终承租方开具(本项目出租方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租金的票据类型不影响本项目的挂牌价格。
(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的改造、装修等费用,租赁期届满或者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进行任何补偿,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
(6)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房屋整体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转借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7)承租方是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在承租资产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8)公开招租所涉及的公开招租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140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6-01-08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4个周期 延牌情况目前已**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是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岸房房****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30元/平方米/月 核准(备案)日期2025-11-18 评估基准日2025-10-11 核准(备案)****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