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市**县鹤鸣湖镇庆丰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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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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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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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建设内容 |
通过治理项目区内其他草地(后备耕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沟渠和设施农用地,新增加耕地面积179.8077hm,新增耕地率达到54.30%,耕地质量达到与周边耕地同等水平。本项目计划旱田改造为水田面积1.6311hm,平均耕地质量等级提高1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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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2025年度**市**县鹤鸣湖镇庆丰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勘测、设计、施工、采购 |
公开招标 |
2026.1 |
****交易中心 |
4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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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满足以下要求: (1)勘测: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 设计: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 专业乙级(含)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施工: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 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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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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