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港区大泉路 35 号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中、能力、和信誉:
原文件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①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人员担任。现更正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注:①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人员担任。”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项”资格审查资料:标书代写
原文件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现更正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工程费报价得分以下表为准:
| 2.2.4 (1)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25分) |
1.**工程费报价 |
15分 |
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工程费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指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得满分15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05分,直到15分扣完为止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低1%扣0.03分,直到15分扣完为止。报价分(投标人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5-(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0.05 报价分(投标人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5-(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100*0.03标书代写 |
4.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原文件“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行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函。”现更正为“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