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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01-08
| 项目名称 | **县红军城大桥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县**镇(连接孙家坝至红军城滨**路)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1008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雄 | |
| 联系人 | *滔 | 联系电话 | 182****1817 |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9-05-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连接孙家坝至红军城滨**路市政通勤大桥1座,全长约187m,宽约56m(其中:人行桥面宽约34m,车行桥面宽约22m),配套照明、铺装、排水等其他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生产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采取施工废水沉淀处理、生活污水隔油过滤等措施后通过达标处理的废水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或指定排放水体,避免污染河道及周边水体环境。 环保措施: 采取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弃土弃渣定点堆放及合规处置集中收集清运等措施后,通过委托具备资质的单****处理场或**化利用场所处置,防止随意堆放造成土壤污染。 有环保措施: 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开夜间及敏感时段)、优化施工工艺等措施后,通过噪声衰减及管控,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有环保措施: 采取施工区域生态防护、桩基施工规范作业减少对周边地形地貌破坏、施工后及时开展 3000㎡景观绿化及休闲活动场地打造等生态修复措施后,通过生态修复与保护,降低对**沿岸生态系统、河道生态的影响,实现建设与生态协调发展,优化区域生态景观。 | |
| 承诺:**** *雄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雄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