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6-01-08 |
| 文 号: | 荆环**审〔2026〕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关于**法麦****公司复配类水溶肥及肥料增效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法麦****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22MA49AD168Y)所报《**法麦****公司复配类水溶肥及肥料增效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项目备案代码:2509-420822-04-01-254231****开发区( 北区位于工业三路2号,用地面积32030.89平方米;南区位于工业六路13号,用地面积8359平方米;两区之间距离相隔769米),项目性质为扩建。
项目北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中农****公司4#厂房内的4条微生物菌剂生产线实施收购改造,改造后的4条生****公司建设年产20万吨水溶肥(粉剂)生产项目;****公司6#厂房**6条年产20万吨水溶肥(水剂)生产线和1条年产5万吨生物刺激素生产线;****公司8#厂房**1条年产5万吨高效环保型制剂生产线和2条年产10万吨水溶肥(颗粒)生产项目。****公司7#原料仓库,3#成品仓库,**15个储罐(原料储罐11个、成品储罐4个****公司生产项目。北区新增1套布袋除尘器+喷淋塔(生物净化)装置,新增1套除雾塔+布袋除尘器+喷淋塔(生物净化)装置;新增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10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面积70平方米。****公司应急事故池。
项目南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在3#生产车间内(原有1条粉状水溶肥生产线、1条有机肥生产线搬至1#生产车间)**1条年产5万吨水溶肥原料生物刺激素生产线和1条年产5万吨高效环保型制剂生产线。南区依托现有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的4个储罐(原料储罐2个、成品储罐2个)。南区新增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南区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
项目类别为C2629 其他肥料制造。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85万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的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安装以及设备拆除过程中施工扬尘、施工生活废水、施工噪声、施工固废等污染物的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生产工段采取密闭绞笼、密闭式输送机输送,项目集气罩、粉碎机、计量仓、搅拌罐搅拌、过滤筛筛分、挤压机全部采取密闭运行。
项目北区的水溶肥(粉剂)生产线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水喷淋(生物净化)+15m排气筒DA003”排放,水溶肥(水剂)和生物刺激素生产线的废气采取“除雾塔+布袋除尘器+水喷淋(生物净化)+15m排气筒DA004”排放,水溶肥(颗粒)和环保制剂生产线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5”排放,化验室废气采取“集气罩+25m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北区DA003、DA004、DA005排气筒排放速率按排气筒对应标准值严格50%执行。
项目南区生物刺激素、环保制剂生产线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北区4#车间、8#车间和10#车间尾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化验室产生的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南区3#车间尾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化验室产生的氯化氢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南区DA002排气筒排放速率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无组织废气执行标准: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和非甲烷****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荆环函〔2024〕19号)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措施管控,按照《报告表》要求,封闭车间,提高工艺设备密闭性,减少无组织逸散排放;严格落实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措施管控措施;生产过程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加强非正常工况环境管控。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荆环函〔2024〕19 号)中“表1-1涉颗粒物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相关要求,以及“表1-2 涉VOCs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中B级企业要求优化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及应急减排措施。(具体措施要求详见《报告表》)。
****门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过程中活性炭使用管理的通知》(荆环〔2024〕61 号)落实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预处理要求、活性炭质量要求、填充量和更换时间要求、废活性炭处理要求以及台账记录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报告表》)。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有办公生活废水、食堂废水、除雾塔废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其中除雾塔冷凝废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北区实行雨污分流制,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依托中农优施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进入沙****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南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项无生产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进入沙****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优化设备选型、车间墙体隔音、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中废成品包装、筛分包装边角料、废布袋、原料包装、废过滤材料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清扫粉尘、收集粉尘回用至生产线;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化验废液和化验试剂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还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分区防渗,项目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采取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研发楼采取一般防渗,项目其他区域简单防渗,预防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控制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为:颗粒物26.89t/a、非甲烷总烃6.988t/a。
(八)规范排污口设置和标识建设,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台账。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申报。主体工程竣工后、正式投产或运行前,你公司需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类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经营方式、防治污染和生态恢复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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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