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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01-08
| 项目名称 | 得石镇马**村沙子地至中梁子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得石镇马**村二组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27688.32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光涛 | |
| 联系人 | *政辉 | 联系电话 | 135****0402 | |
| 项目投资(万元) | 895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为改善得石镇马**村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道路等级,解决群众出行和农产品运输困难的难题,经研究,拟组织实施得石镇马**村沙子地至中梁子机耕道硬化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改扩建得石镇马**村沙子地至中梁子道路3.2公里,四级公路II类技术指标,设计速度15km/h,路面宽度4.5m,水泥混凝土路面,并修建部分背沟、错车道等附属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环保措施: 本公路施工产生的固废主要及处理方式。一是土方类垃圾:路基开挖、基坑开挖产生的素土、砂卵石等,级配良好者可压实用于路基回填。二是混凝土类垃圾:废弃模板、预制构件边角料等,经破碎筛分后可作为再生骨料使用。三是沥青类垃圾:路面铣刨料,通过热再生工艺可恢复粘结性,重新用于路面铺设。四是钢材类垃圾:钢筋头、钢构件边角料等,可焊接加工或熔炼回收。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车辆运输路线,严禁随意改道;运营期对拟建公路沿线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和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应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功能,噪声预测超标范围内不再规划建设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 有环保措施: 公路施工生态保护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扬尘防治:线外运输土方、砂、水泥、石灰等细散物料的车辆应安装密闭装置,实现线外清洁运输;施工现场或场站进出口应采取硬化、清洗措施防止进出车辆污染既有道路;施工便道与铁路、国省道及其他重要道路交叉口应按要求设置围挡,增加附近路段洒水强度和频率;土方开挖应采取适当降尘措施,采用爆破法开挖时应湿法作业。 二是水土保持:施工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雨季填筑路基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便道的管理;取(弃)土场必须先挡后弃,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 | |
| 承诺:**** *光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光涛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