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昌州环评〔2025〕243号关于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二工梁村透水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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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关于**县******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10-31 12: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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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砖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人民政府:

你公司报送的《**县******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县**湖乡二工梁村,地理坐标为东经88°59'38.115 ,北纬44°04'17.365 ,占地面积7200m2。项目**钢结构筒仓-转盘式透水砖生产线(筒仓)1条,静压式透水砖成型机生产车间1个,配套门卫室、养护场等,项目设计生产能力50万平方米/年透水砖,主要原料为水泥、石英砂、沙子等。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环境局****分局已出具不予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03%。

根据**清****公司编制的《报告表》中的****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吉环项审发〔2025〕25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及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搅拌产生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同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现有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水泥筒仓顶部自带1套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外排,原料堆场建彩钢棚,地面须硬化,定期洒水喷淋,严禁原料露天堆放,无组织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清洗水,由

泥浆泵全部抽取,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农村污水管网,最终****处理站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拌合废渣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及****收购站。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需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环境局****分局履行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监管职责。**州生态环境****支队负责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州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3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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