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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入**生态修复项目(一期)(二、三、四标段)劳务分包(2)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原招标公告“2.2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书写错误,本项目招标人为****
2、原招标招标公告“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专业分包库内单位。”修改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投标人仅限于招标人环保劳务分包库内单位。”
3、已在**入**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劳务分包(项目编号:CFJG-202512-004)招标活动中被确定为中标人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作为最终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标书代写
招标人:****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