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济宁-金乡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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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成文日期 2026-01-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6年1月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7 11: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扩建项目、中国石****公司****公司****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4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305 0537-****791

通讯地址:hbjhpk@ji.****.cn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扩建项目

****

**市**县北外环路华佗**300米**

**煜****公司

项目为扩建项目,投资150万元,将原有4台油罐改造为双层地埋式油罐,其中1台 30m3E92#汽油罐,1 台30m3 95#汽油罐,1台30m398#汽油罐,1台30m30#柴油罐(0#、-10#,季节性调换),油品总罐容为120m3,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为105m3。同时升级4台潜油泵式四枪加油机(汽油加油机2台、汽油、柴油加油机2台);罩棚下建设承重罐区,改造完成后汽油年销售量1200吨,柴油年销售量可达1600吨。

一、废气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卸油(储罐大呼吸)、加油、储油(储罐小呼吸)作业等挥发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及进出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储罐卸油过程挥发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过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加油作业过程主要在加油区进行,加油枪加油作业挥发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过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储罐呼吸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过油气处理装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汽车尾气主要在汽车怠速状态或启动时产生,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

企业在安装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后油气回收排气口浓度能够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限值要求(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25g/m3),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二、废水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固废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含油抹布、油渣、废膜组件、废活性炭。

含油抹布主要日常运营中加油设备擦拭产生,产生量极少,且与擦灰尘、擦水渍混用,无法单独分类收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可知,未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油罐约5年清洗一次,清洗时产生的含油废渣属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21-08。本项目委托专业有资质单位进行油罐清理,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渣等危废清运完成后暂存站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定期清运处置。

项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膜分离材料定期更换,约每3年更换一次,属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41-49,更换后,暂存于站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定期清运处置。

****设备厂家更换一次,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39-49,废****设备厂家更换后直接清运带走回收,不在站内暂存。

四、噪声情况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加油机、往来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制定并严格执行进出车辆管理制度,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

中国石****公司****公司****加油站扩建项目

中国石****公司****公司****加油站

**市**县**镇南店子村南原105国道东侧

**煜****公司

项目为扩建项目,投资150万元,主要经营品种为92#乙醇汽油、95#汽油、车用柴油(0#、-10#根据季节调换),建设5座30m3汽油、柴油储罐(2 汽3柴),油罐总罐容150m3,年销售汽油600吨、柴油1800吨,共计2400吨/年。

一、废气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卸油(储罐大呼吸)、加油、储油(储罐小呼吸)作业等挥发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及进出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罐卸油过程挥发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过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加油作业过程主要在加油区进行,汽油两台加油机共配备6个加油枪,柴油两台加油机共配备6个加油枪,加油枪加油作业挥发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过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储罐呼吸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过油气处理装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处理;汽车尾气主要在汽车怠速状态或启动时产生,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企业在安装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后油气回收排气口浓度能够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限值要求(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25g/m3),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二、废水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故不新增废水排放。

三、固废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含油废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项目作业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油滴使用抹布擦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可知,废弃的含油抹布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含油废渣为危险废物,委托专业有资质单位进行油罐清理,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渣等危废清运完成后暂存站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设备厂家更换后直接清运带走回收,不在站内暂存。

四、噪声情况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加油机、往来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严格执行进出车辆管理制度,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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