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区高压管线项目管件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年**新区高压管线项目管件公开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98.216558万元,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次采购内容为**新区高压管线项目剩余段(津滨高速--津汉公路)管件采购,剩余段长度约16.5km,采用拉管方式施工,需要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确定(预估数量详见分项报价单和图纸)。 由投标人负责上述设备的生产制造、包装、运输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新区高压管线项目管件公开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5587)2025年**新区高压管线项目管件公开招标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照成立之日起算,提供之后的财务报告。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至少2项,同类项目指天然气或LNG项目口径不低于DN550 材质L415M的(弯管或管件)销售业绩。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须体现管件规格,建议做出明显标记)、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复印件、合同的发票复印件。 注:业绩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等原因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声明文本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提供投标人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 (提供复印件,如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写书面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8.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将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仅提供关键页,包含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报告正文中包含行政处罚的内容页(如有时)附在投标文件中,但评审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9.股权报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http://www.****.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10.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期间未被**泰达控股评价为D级供应商。标书代写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01月08日09时00分 --- 2026年01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汇款信息请登录此网址缴纳文件费并按要求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网址:https://f.wps.cn/g/Zp537OW2/,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购买招标文件费"。获取文件事宜请与蒋工联系(电话022-****8012)(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9日13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29日13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市**新区北****基地****湖路76号8号楼一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其他
1.合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4.交货地点:该项目为分批次供货,自下发采购订单之日起10天内,需方将该批订单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泰达控股阳光e采平台(http://cloud.****.cn:5200/ecai.html)。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内部监管部门(内控法务部、杜鹏、185****7931、****@binhaiinv.com)。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空港经济区环**路80号空港商务园**6号楼302室
联 系 人: 甄哲彦
电 话: 022-****1687
电子邮件: ****@binhaiinv.com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基地****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
联 系 人: 钱东禹
电 话: 022-****3969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