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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01-07
| 项目名称 | ****转型窑尾气排放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县**路 99 号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90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祥 | |
| 联系人 | *孟林 | 联系电话 | 177****9704 | |
| 项目投资(万元) | 1693.28 | 环保投资(万元) | 1693.28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期、二期、三期生产线转型窑窑尾分别改造建设1套转型窑窑尾全烟气净化设施,包括脱硫系统建设(烟气系统、换热系统、脱硫塔、循环系统、外排系统、水系统、脱硫系统控制等)、脱硝系统改造(保留现有中温催化剂,并增加热风补燃,定期再生催化剂、脱硝系统增加声波吹灰器、催化剂更换等)、其他改造内容(如增设入口 CEMS、低氮燃烧器改善、物料湿度改善等)。回转窑窑尾烟气净化装置改造完成后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满足超低排放要求,二氧化硫 35mg/Nm3、氮氧化物 50mg/Nm3,降低污染物排放量。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涉及产品结构调整及产能变化。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气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有环保措施: 转型窑尾气采取脱硫脱硝烟气净化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生产污水 其它措施: 脱硫石膏压滤液经过泵输送至石灰制浆罐回用制浆,不外排。 环保措施: 脱硫石膏回用至生产系统。 | |
| 承诺:**** *祥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祥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