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福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城西农贸市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的批前公示

审批
江西-吉安-安福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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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农产品批发市****农贸市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要求,现按程序将**县农产品批发市****农贸市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变更资料进行批前公示。

一、变更内容

1、因运营要求及市场需求,对项目平面进行调整,取消垃圾中转站,原建筑面积144.0㎡,计容建筑面积144.㎡,调整为建筑面积0.0㎡,计容建筑面积0.0㎡。

2、因运营要求及市场需求,对农贸市场西北角平面进行调整,在原方案西侧增加架空菜场,菜场与原主楼间距6米,原发电机房与专变电房移至**菜场西北角,项目总建筑面积增加约490.9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增加约490.92㎡,地下计容建筑面积不变,不计容建筑面积不变。农贸市场建筑原建筑面积18980.98㎡,地上计容建筑面积9978.34㎡,调整为建筑面积19471.9㎡,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613.26㎡。

3、原农贸市场西侧消防车道调整位于地库早市出入口西侧,消防道路边上布置非机动车停车区。

4、合地块总图调整前后指标对比:

a.原总建筑面积18980.9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22.34㎡,计容总建筑面积12087.2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122.34㎡;调整为总建筑面积19471.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13.26㎡,地下建筑面积不变,计容总建筑面积12578.14㎡,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613.26㎡,地下计容建筑面积不变。

b.菜场单体计容建筑面积增加约490.92㎡,容积率由原先0.73调整为0.76。

c.原建筑占地面积由5958.55㎡调整为6462.49㎡,建筑密度由原先35.97%调整为39.01%。

d.原绿地面积由2954.39㎡调整为2959.90㎡,绿地率由原先17.83%调整为17.87%。

e.机动停车位由150辆调整为155辆,其中地上停车位由6辆调整为11辆总图增加5个机动车停车位,位于原货车停车位下面),地下停车位不变。

f.非机动停车位由1001辆调整为1008辆,其中三轮车位由365辆调整为372辆,其他地上非机动车位不变。

5、批发市场用地总图调整前后指标对比:

a.原总建筑面积18980.9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22.34㎡,计容总建筑面积12087.2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122.34㎡;调整为总建筑面积19471.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13.26㎡,地下建筑面积不变,计容总建筑面积12578.14㎡,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613.26㎡,地下计容建筑面积不变。

b.菜场单体计容建筑面积增加约490.92㎡,容积率由原先0.93调整为0.97。

c.原建筑占地面积由5958.55㎡调整为6462.49㎡,建筑密度由原先45.75%调整为49.62%。

d.原绿地面积由2629.04㎡调整为2609.14㎡,绿地率由原先20.19%调整为20.03%。

e.机动停车位由150辆调整为155辆,其中地上停车位由6辆调整为11辆总图增加5个机动车停车位,位于原货车停车位下面),地下停车位不变。

f.非机动停车位由30辆调整为37辆,其中三轮车位由30辆调整为37辆,其他地上非机动车位不变。

6、广场用地总图调整前后指标对比:原绿地面积由325.35㎡调整为350.76㎡,绿地率由原先9.18%调整为9.90%。

二、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5年9月3日至9月11日)。

三、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若对方案有疑义者,******局规划股联系,联系电话;0796-****316,联系邮箱:****@126.com。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变更项目方案调整图

****0909-**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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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