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要求,现按程序将**县农产品批发市****农贸市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变更资料进行批前公示。
一、变更内容
1、因运营要求及市场需求,对项目平面进行调整,取消垃圾中转站,原建筑面积144.0㎡,计容建筑面积144.㎡,调整为建筑面积0.0㎡,计容建筑面积0.0㎡。
2、因运营要求及市场需求,对农贸市场西北角平面进行调整,在原方案西侧增加架空菜场,菜场与原主楼间距6米,原发电机房与专变电房移至**菜场西北角,项目总建筑面积增加约490.9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增加约490.92㎡,地下计容建筑面积不变,不计容建筑面积不变。农贸市场建筑原建筑面积18980.98㎡,地上计容建筑面积9978.34㎡,调整为建筑面积19471.9㎡,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613.26㎡。
3、原农贸市场西侧消防车道调整位于地库早市出入口西侧,消防道路边上布置非机动车停车区。
4、合地块总图调整前后指标对比:
a.原总建筑面积18980.9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22.34㎡,计容总建筑面积12087.2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122.34㎡;调整为总建筑面积19471.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13.26㎡,地下建筑面积不变,计容总建筑面积12578.14㎡,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613.26㎡,地下计容建筑面积不变。
b.菜场单体计容建筑面积增加约490.92㎡,容积率由原先0.73调整为0.76。
c.原建筑占地面积由5958.55㎡调整为6462.49㎡,建筑密度由原先35.97%调整为39.01%。
d.原绿地面积由2954.39㎡调整为2959.90㎡,绿地率由原先17.83%调整为17.87%。
e.机动停车位由150辆调整为155辆,其中地上停车位由6辆调整为11辆总图增加5个机动车停车位,位于原货车停车位下面),地下停车位不变。
f.非机动停车位由1001辆调整为1008辆,其中三轮车位由365辆调整为372辆,其他地上非机动车位不变。
5、批发市场用地总图调整前后指标对比:
a.原总建筑面积18980.9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22.34㎡,计容总建筑面积12087.2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122.34㎡;调整为总建筑面积19471.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13.26㎡,地下建筑面积不变,计容总建筑面积12578.14㎡,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613.26㎡,地下计容建筑面积不变。
b.菜场单体计容建筑面积增加约490.92㎡,容积率由原先0.93调整为0.97。
c.原建筑占地面积由5958.55㎡调整为6462.49㎡,建筑密度由原先45.75%调整为49.62%。
d.原绿地面积由2629.04㎡调整为2609.14㎡,绿地率由原先20.19%调整为20.03%。
e.机动停车位由150辆调整为155辆,其中地上停车位由6辆调整为11辆总图增加5个机动车停车位,位于原货车停车位下面),地下停车位不变。
f.非机动停车位由30辆调整为37辆,其中三轮车位由30辆调整为37辆,其他地上非机动车位不变。
6、广场用地总图调整前后指标对比:原绿地面积由325.35㎡调整为350.76㎡,绿地率由原先9.18%调整为9.90%。
二、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5年9月3日至9月11日)。
三、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若对方案有疑义者,******局规划股联系,联系电话;0796-****316,联系邮箱:****@126.com。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变更项目方案调整图
****0909-**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方案调整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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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