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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国土**、能源 发布时间: 2026-01-08
****年产100万辆电动自行****经济开发区**街南侧。因公司实际生产需要,拟将消防泵房和水池的面积由原批准的地下建筑122.25平方米变更为地下建筑面积140.4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40平方米,位置由原位置向南调整,我局拟对该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7日
公示方式:1、项目现场
2、****政府信息公开公示栏
公示反映方式:该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我局建设工程股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项目变更前后总平面图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