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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1MA3N12EDXY | 建设单位法人:韩长胜 |
| 单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于里镇工业集中区 |
| 阀门及管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于里镇工业集中区 |
| 经度:118.98935 纬度: 35.81333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10 |
| 莲审批〔2020〕4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0 |
| 3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21MA3N12EDX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21MA3N12EDX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109MADN0A3J3R | 竣工时间:2025-07-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xinwenzhongxin/347.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阀门及管件生产项目为**项目,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占地面积约64925㎡,项目建设生产车间4座,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中频电炉12台(其中6台作为保温备用电炉)、球化处理包12个、造型线5条、砂处理线3条、砂轮机20台、抛丸清理机8台、车床20台、钻床12台、水压机8台、粉体涂装线2条,天车12台、预发泡机1台、成型机10台、蒸汽锅炉1台等,共有三种铸造工艺:潮模砂工艺(产能10000t/a)、树脂砂工艺(产能5000t/a)、消失模工艺(产能5000t/a)。项目投产后生产规模为生产铸件阀门4000t/a、管件13000t/a、管道配件3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阀门及管件生产项目(一期),本期总投资7000万元,占地面积约64925㎡,建设生产车间2座,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本期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中频电炉4台、球化处理包4个、造型线3条、砂处理线1条、砂轮机8台、抛丸清理机3台、车床6台、钻床4台、水压机3台、粉体涂装线1条,天车9台等。本期建设潮模砂铸造工艺(产能10000t/a),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本次验收已具备产能:铸件阀门10t/d(2000t/a)、管件21.67t/d(6500t/a)、管道配件5t/d(1500t/a)。其余为后期建设内容。 |
| 未全部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熔炼、球化、制芯、造型、浇注、混砂、砂处理、抛丸、打磨、机加工、检验测试、涂装、烘干、装配、成品测试、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熔炼、球化、制芯、造型、浇注、混砂、砂处理、抛丸、打磨、机加工、检验测试、涂装、烘干、装配、成品测试、包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 潮模砂1-2#混砂、落砂及砂处理工序(颗粒物):集气管道+1#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1; 潮模砂3#混砂、落砂及砂处理(颗粒物):集气管道+2#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2; 潮模砂造型1-2#、制芯:(颗粒物、三乙胺、VOCs)潮模砂造型1-2#+集气罩+3#布袋除尘器,制芯+密闭管道+活性炭+UV光氧化,潮模砂造型1-2#与制芯废气分别处理后+15m高排气筒P3; 潮模砂造型3#、抛丸、打磨1#(颗粒物):潮模砂造型3#、打磨+集气罩+4#布袋除尘器与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抛丸1-3#粉尘一起经15m高排气筒P4排放; 熔炼1#(颗粒物):集气罩+5#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5; 浇注1#(颗粒物):集气罩+6#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6; 树脂砂混砂、落砂及砂处理4#(颗粒物):集气管道+7#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7; 消失模混砂、落砂及砂处理5#(颗粒物):集气管道+8#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8; 树脂砂、消失模造型4#(颗粒物):集气罩+9#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9; 二号车间打磨2#、抛丸2#(颗粒物):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经集气罩+10#布袋除尘器处理的打磨粉尘一起经15m高排气筒P10排放; 二号车间发泡、浇注2#(烟尘、VOCs、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浇注废气经集气罩+1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泡发废气一起+1#活性炭吸附浓缩+1#RCO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P11; 熔炼2#(颗粒物):集气罩+12#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12; 锅炉燃烧(SO2、NOx、粉尘):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P13; 三号车间抛丸3#(颗粒物):集气管道+自带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P14; 三号车间喷塑、固化、喷漆及烘干1#(颗粒物、VOCs):喷塑粉尘经过滤棉处理、漆雾颗粒经干式漆雾净化装置处理,与固化、烘干废气一起经2#活性炭吸附浓缩+2#RCO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P14; 四号车间抛丸4#(颗粒物):集气管道+自带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P16; 四号车间喷塑、固化、喷漆及烘干2#(颗粒物、VOCs):喷塑粉尘经过滤棉处理、漆雾颗粒经干式漆雾净化装置处理,与固化、烘干废气一起经3#活性炭吸附浓缩+3#RCO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P16; 三号车间燃烧炉燃烧1#(SO2、NOx、粉尘):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P15; 四号车间燃烧炉燃烧2#(SO2、NOx、粉尘):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P17。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于里****处理厂深度处理,****水库。 噪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 固废: 炉渣、沉降烟尘、收集粉尘、废砂、废钢丸、废过滤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覆膜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生处理;不合格品、铁屑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油漆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若混入生活垃圾可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本期项目建设了潮模砂工艺生产线,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熔炼废气(颗粒物)、落砂废气(颗粒物)、抛丸废气(颗粒物)、混砂废气(颗粒物)、造型废气(颗粒物)、浇注废气(颗粒物)、砂处理废气(颗粒物)、制芯废气(VOCs、三乙胺)、打磨废气(颗粒物)、喷塑废气(颗粒物)、喷漆(含浸漆、漆雾)废气(VOCs、二甲苯)、晾干废气(VOCs、二甲苯)、固化废气(VOCs)、烘干废气(VOCs)及烘干燃烧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1号车间: 熔炼、落砂及1#抛丸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TA001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混砂、浇注及造型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TA002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砂处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TA003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制芯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TA004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 3号车间: 2#抛丸废气和1#打磨废气由TA005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抛丸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TA006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打磨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TA007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喷塑废气由回收装置和TA008滤筒除尘过滤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TA009低氮燃烧器,与由TA011活性炭吸附+TA012催化燃烧处理后的固化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TA010低氮燃烧器,与由TA011活性炭吸附+TA012催化燃烧处理后的烘干(含晾干)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喷漆(含浸漆、漆雾)废气由TA011活性炭吸附+TA012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厂。 噪声: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沉降烟尘、废砂、废钢丸、废过滤袋、炉渣、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铁屑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覆膜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生处理;废油漆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漆渣、废机油、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油抹布委托******公司“随产随运”;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本企****处理站。 |
| 除潮模砂落砂工序外,其余工序废气走向(排气筒编号)变动,废气处理方式中,淘汰UV光氧,漆雾由环评设计的经干式漆雾净化装置处理变更为由由TA011活性炭吸附+TA012催化燃烧处理,其余不变。根据验收监测,对应污染物排放量达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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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86 | 0 | 0 | 0 | 0.086 | 0.086 | / |
| 1 | 潮模砂1-2#混砂、落砂及砂处理工序(颗粒物):集气管道+1#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1; 潮模砂3#混砂、落砂及砂处理(颗粒物):集气管道+2#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2; 潮模砂造型1-2#、制芯:(颗粒物、三乙胺、VOCs)潮模砂造型1-2#+集气罩+3#布袋除尘器,制芯+密闭管道+活性炭+UV光氧化,潮模砂造型1-2#与制芯废气分别处理后+15m高排气筒P3; 潮模砂造型3#、抛丸、打磨1#(颗粒物):潮模砂造型3#、打磨+集气罩+4#布袋除尘器与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抛丸1-3#粉尘一起经15m高排气筒P4排放; 熔炼1#(颗粒物):集气罩+5#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5; 浇注1#(颗粒物):集气罩+6#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6; 树脂砂混砂、落砂及砂处理4#(颗粒物):集气管道+7#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7; 消失模混砂、落砂及砂处理5#(颗粒物):集气管道+8#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8; 树脂砂、消失模造型4#(颗粒物):集气罩+9#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9; 二号车间打磨2#、抛丸2#(颗粒物):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经集气罩+10#布袋除尘器处理的打磨粉尘一起经15m高排气筒P10排放; 二号车间发泡、浇注2#(烟尘、VOCs、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浇注废气经集气罩+1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泡发废气一起+1#活性炭吸附浓缩+1#RCO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P11; 熔炼2#(颗粒物):集气罩+12#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12; 锅炉燃烧(SO2、NOx、粉尘):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P13; 三号车间抛丸3#(颗粒物):集气管道+自带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P14; 三号车间喷塑、固化、喷漆及烘干1#(颗粒物、VOCs):喷塑粉尘经过滤棉处理、漆雾颗粒经干式漆雾净化装置处理,与固化、烘干废气一起经2#活性炭吸附浓缩+2#RCO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P14; 四号车间抛丸4#(颗粒物):集气管道+自带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P16; 四号车间喷塑、固化、喷漆及烘干2#(颗粒物、VOCs):喷塑粉尘经过滤棉处理、漆雾颗粒经干式漆雾净化装置处理,与固化、烘干废气一起经3#活性炭吸附浓缩+3#RCO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P16; 三号车间燃烧炉燃烧1#(SO2、NOx、粉尘):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P15; 四号车间燃烧炉燃烧2#(SO2、NOx、粉尘):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P17。 | 1、有组织废气 ①DA001(熔炼+落砂+1#抛丸废气)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②DA002(混砂+造型+浇注+砂处理废气)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③DA003(制芯废气) 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它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 ④DA004(2#抛丸+1#打磨+3#抛丸+2#打磨废气)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⑤DA005(喷塑+固化+烘干(含晾干)+喷漆(含浸漆、漆雾)+天然气燃烧废气) (喷塑+天然气燃烧)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喷漆(含浸漆、漆雾)、固化、烘干(含晾干)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VOCs、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特别排放限值。 厂区内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本期项目建设了潮模砂工艺生产线,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熔炼废气(颗粒物)、落砂废气(颗粒物)、抛丸废气(颗粒物)、混砂废气(颗粒物)、造型废气(颗粒物)、浇注废气(颗粒物)、砂处理废气(颗粒物)、制芯废气(VOCs、三乙胺)、打磨废气(颗粒物)、喷塑废气(颗粒物)、喷漆(含浸漆、漆雾)废气(VOCs、二甲苯)、晾干废气(VOCs、二甲苯)、固化废气(VOCs)、烘干废气(VOCs)及烘干燃烧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1号车间: 熔炼、落砂及1#抛丸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TA001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混砂、浇注及造型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TA002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砂处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TA003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制芯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TA004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 3号车间: 2#抛丸废气和1#打磨废气由TA005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抛丸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TA006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打磨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TA007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喷塑废气由回收装置和TA008滤筒除尘过滤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TA009低氮燃烧器,与由TA011活性炭吸附+TA012催化燃烧处理后的固化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TA010低氮燃烧器,与由TA011活性炭吸附+TA012催化燃烧处理后的烘干(含晾干)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喷漆(含浸漆、漆雾)废气由TA011活性炭吸附+TA012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已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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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