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放射性同位素应用项目退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
| 文 号: | 皖环函[2026]9 | |
|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 发布日期:2026-01-08 14:31:11 | |
| 2026-01-08 14:31:11 | 生效日期:有效 | |
| 暂无 | ||
****生态环境厅
皖环函〔2026〕9号
****放射性同位素应用项目退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公司放射性同位素应用项目退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中心评估意见(环评估函〔2025〕204号)和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情况
该项目地点位于****经济开发区****园区)**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本次退役的主要对象为:①3#楼代谢试验室:已建成的3#楼代谢试验室二层全部功能用房及三层非动物房等洁净区域外其他功能用房;②工作场所遗留的设备和用品:手套箱、试验台、分析天平、超低温冰箱、血液冷藏柜、洗手池、通风系统管道及空调等。
该项目符合辐射实践正当性原则,根据源项调查和现状监测结果,拟退役场所满足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辐射防护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公众和辐射工作人员的环境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我厅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退役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按照退役方案开展各项退役工作,做好退役期间的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退役各阶段的γ辐射剂量率监测、β表面污染监测、个人剂量监测,建立相应的监测记录档案。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时,按应急处置方案做好处置工作,严防污染扩散。
(二)妥善收集去污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高于C-14核素免管浓度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应当委托有资质单位收贮,不得人为稀释降低活度浓度。
(三)项目退役完成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场所辐射环境终态监测,确保场所达到无限制开放使用要求,确保场所内设备和用品等满足清洁解控要求;按照导则规范要求,编制退役总结报告。
(四)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有关要求,开展终态验收。
(五)退役终态验收完成后,及时向我厅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手续。
三、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环境局,并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