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于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5日在**平台/网站****等3户不良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12日(基准日),****等3户7笔不良债权本金余额为37,799.20万元,利息及垫付费用等余额5,851.32万元,债权总额43,650.52万元。
挂牌价格:25600万元,保证金:7680万元,意向竞买人请于挂牌期限内在**平台/网站报名竞价。
详情请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cn/)或**平台(https://zc-paimai.****.com/zc/index.htm?spm=a213w.****.3.5e5f3de15Kk0ix)查询。
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竞价标的涉及的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竞价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与参与竞价标的转****公司工作人员、竞价标的涉及的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3****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4)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咨询,如发现阻挠咨询现象,可向转让方举报。
咨询电话:158****6692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电话:0371-****6660
监督人:王先生
****公司
2026年1月7日
公告清单(基准日:2025年8月12日)
单位:元(人民币)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代垫费用 | 债权总额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 1 | **金****公司 | ****0000.00 | ****953.19 | 140250.00 | ****1203.19 | ******公司名下位于**黄河路昌建东外滩A7#楼1、2、5层共计面积为19451.66㎡商业房 | ****公司、赵建生、王昭宇 |
| 2 | **金****公司 | ****00000.00 | ****8021.12 | 791800.00 | ****19821.12 | ****公司、赵建生、王昭宇 | |
| 3 | ******公司 | ****0000.00 | ****743.05 | 291761.00 | ****1504.05 | ****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中州路9号新天地的47套共5721.68㎡商业房 | ****公司、赵建生、王昭宇 |
| 4 | **** | ****0000.00 | ****093.81 | 85350.00 | ****1443.81 | ******公司名下位于**黄河路昌建东外滩A7#楼3、4层共计15345.61㎡商业房 | ****公司、赵建生、王昭宇、 |
| 5 | **** | ****6000.00 | ****3802.10 | 178940.00 | ****8742.10 | ****公司、赵建生、王昭宇、 | |
| 6 | **** | ****8000.00 | ****828.69 | 132145.00 | ****7973.69 | ****公司、赵建生、王昭宇、 | |
| 7 | **** | ****8000.00 | ****828.69 | 458720.00 | ****4548.69 | ****公司、赵建生、王昭宇、******公司 | |
| 总计 | ****92000.00 | ****4270.65 | ****966.00 | ****05236.65 | |||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