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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废标理由:在商务部分评审中,第一条服务方案中审查内容与评审要求存在歧义。 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规定,停止评标工作,待采购人修改采购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张艺达(采购人代表)、戴连玉、佟成刚、汪海波、刘君
| 无 | |||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西二条路141号
联系方式:131****6111
名称:****
地址:**省**市市本级东**街70号
联系方式:0453-****068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45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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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