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社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基增能,******社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规范主体,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一、总体要求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指导司关于做好2025******社****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经综) 函〔2025〕70号)有关要求,做好2025年******社****农场项目实施工作,2025年,按照“县级申请、市级推荐、省级确定”的程序,决**排中央专项资金198万元,用于**县23个乡镇(街******社项目,共支持21******社发展。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遴选对象(奖补对象)为依照《中华人******社法》《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社、联合社。两类新型农业经****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需在2年以上。遴选对象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农民**社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且纳入**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管理。
2.财务管理规范。农民**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社财务制度》《******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3.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社参照《******社示范章程》或《****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
4.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5.联农带农紧密。农民**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县域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 (额 )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
6.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 (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二、资金扶持方向
******社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按照《******社财务制度》《******社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服务供给。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建设烘干、仓储及畜禽养殖等设施设备,购置农业生产机具、运销设备等,改善生产经营条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农场为******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服务。******社****联合社,形成产业规模优势。******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产业链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技术集成组装方案筛选、熟化,提高**生产技术到位率。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购买符合标准的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或作业监测终端,对接**“农机云”平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成员管理,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
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社应于1月10日-1月16日期间,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5******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遴选条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地点: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指导股,联系电话:0394-****879)。
(二)审核和公示。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专家组,对申报支持资金且符合申******社、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考核评审,并报局审核,确定最优扶持对象,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申报主体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如实提供材料,材料不全、虚假、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停止支持,已补助的资金将如数追回,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1.**县2025******社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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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