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20****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月8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508
联系地址:衡****生态环境局**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20****搅拌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茅市镇宝树村连石塘组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年产20****搅拌站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188m2,项目拟建1****搅拌站生产线,**建设厂房、办公用房、混凝土生产线等,并配套建设水、电、路等相关设施,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立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筒仓粉尘、搅拌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运输扬尘等。 项目各粉料简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仓顶呼吸口无组织排放;搅拌楼采用全封闭结构,输送、计量、投料、搅拌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无组织外排;堆场起风扬尘及物料装卸扬尘建设三面封闭式原料堆棚,并设置喷淋除尘系统,定期向物料洒水,项目采取封闭厂房隔离沉降及水喷淋抑尘等降尘措施;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混凝土罐车储罐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厂区地面清洗废水、混凝土罐车洗车及生活污水等。混凝土罐车储罐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及厂区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经砂石分离后至沉淀池沉淀回用于生产;混凝土罐车洗车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农田施肥。本项目的初期雨水直接导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皮带输送机、空压机、螺旋输送机、混凝土罐车、搅拌机、泵类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对声源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清理设备,对运输车辆采取慢速行驶及禁鸣喇叭等措施;本项目噪声对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砂石分离及沉淀池沉渣、压滤后的浆液渣、设备维修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隔油池油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搅拌、粉料筒仓工作过程产生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砂石分离机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混凝土残料全部作为原料回用;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时会产生沉渣堆存在砂石堆场,每月定期外售作为路基材料;压滤后的浆液渣暂存于浆渣储存池内,外运至作为路基垫料;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隔油池油渣收集在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