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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2026-01-08
发布时间:2026-01-08 14:4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的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600万张覆铜板搬迁项目 | **市义亭镇稠义西路177号 | **** | 由于原址涉及厂房重建,公司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并结合自身实际,决定投资500万元,租用******公司3号厂房,租用面积约3000平方米,进行整体搬迁,搬迁完成后形成600万张覆铜板生产规模。 | 无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生化一体机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调胶、涂布、烘干、热压、擦拭等工序废气各自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四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烟气经8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安装隔声门;采用建筑物隔声。 4.固废:废胶渣、沾染化学品废包装桶/袋、沾染化学品抹布、精馏残渣、清洁废液、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布袋、废过滤棉、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属危险固废,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RO膜等收集后,实行**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通讯地址:**市望道路300****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