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建设地点:
**县李庄镇沂东村村口与205国道交汇处向南500米路东
建设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经营范围:
HW31 900-052-31 (废铅酸蓄电池)
总规模:20000(吨/年)
处置方式:
收集、贮存
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3日
受 理 单 位
名称:
****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39-****196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路23号
邮政编码:
27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