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市
发布日期:2026-01-08
成文日期:2026-01-0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其他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6-01-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703
传 真:0417-****703
通讯地址:**市市府路1****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邮 编:1152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年产2000吨电磁线建设项目 | **省****办事处双泉眼村 | ****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厂区总占地面积15870m2,总建筑面积9263.76m2。本项目拟在1号生产车间内建设3条铝扁裸线生产线及2条铝圆裸线生产线,同时设置15台纸包机、1台组合纸包机用于生产产品纸包铜(铝)电磁线及膜包铜(铝)电磁线,2号生产车间内设置2条铜裸线生产线,同时设置2台烧结机用于生产产品烧结(铜)电磁线,3号生产车间内设置1台薄膜双玻璃丝包机、8台小型双玻璃丝包机及8台并丝机用于生产产品玻璃丝包铜(铝)电磁线。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达到年产2000t电磁线(其中玻璃丝包铜(铝)电磁线300t,纸包铜(铝)电磁线500t,烧结(铜)电磁线200t,膜包铜(铝)电磁线1000t)。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57万元。项目已经取得备案证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及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建设,施工期不涉及大型土建工程,仅为部分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污染因素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和固废。设备安装均在室内完成,安装噪声受厂房的阻挡、削减,故噪声影响较小,固废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和生活垃圾等,统一外售综合利用,短暂施工期给周围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明显。 二、营运期 1.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中拉丝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中涉及工业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排放浓度标准限值;退火工序产生的油雾通过静电式油雾净化器(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须参照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烘干工序、漆槽挥发产生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漆槽清洗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中涉及工业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排放浓度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中的烧结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集气罩未捕集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在封闭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无组织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在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铜铝裸线、废绝缘纸、废包装材料、废绝缘膜、废铜铝电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须对生产中产生的固废分类包装、收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进行管理台账并实施分级管理,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危险废物主要为漆包工序产生的废漆渣及废包装桶,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及包装桶、废含油抹布,拉丝工序产生的废拉丝油,漆槽清理过程产生的废清洗液,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及运输,危险废物贮存库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危险废物应实行分类贮存并建立管理台账,电子+纸质台账保存期限至少 5 年以上,并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