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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的管理,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长卫医政函〔2025〕23号)要求,我委组织相关专家审核评审申报资料,并依据《****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评价标准(2018年版)》进行了现场评价。****评定为A级,评审有效期为四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月8日-1月14日),监督举报电话:035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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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