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区委员会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道321线查干淖尔至**淖尔段公路(**段)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境内。
3、路线走向:项目路线起点起于查干淖尔镇南侧的雅干锡力嘎查,顺接省道321线**锡勒至查干淖尔段公路四级公路(原X511线K149+230处),起点桩号为K0+000,经**查干淖尔镇境内的**图嘎嘎查、**图雅嘎查和****镇境内的达布希勒图嘎查、吉布呼郎图嘎查、查干淖尔嘎查、柴达木嘎查、**镇,终点止于**与**交界处的**淖尔嘎查,顺接省道321线查干淖尔至赛汉塔拉段公路四级公路(原 X511 线 K320+300 处),终点桩号为 K115+390,路线全长115.39 公里,其中**境内32.39公里。
4、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路面宽8.5米。
5、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年。
二、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经初步评估,本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营车辆的汽车噪声等影响。对此,项目建设期间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施工时将采取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尽量避免施工产生的不利影响。征地拆迁方面,工程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拆迁房屋设施等,项目建设单位将严格****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并确保征地拆迁信息的公开、透明,确保受征地及拆迁影响的群众利益。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对象为本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和环境影响范围内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态度,对本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存在问题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要求,例如环境影响、征地拆迁、社会维稳措施等方面的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文字、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周期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5个日历日。
六、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公示单位(****)反馈,联系方式附后。
联系人:呼和乌拉
联系电话:180****6303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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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