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单位拟对位于雷****中心一楼商业门面资产进行市场化经营,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决定采取公开竞租的方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本次竞租标的物为雷****中心一楼商业门面,共1个标的。
标的物基本情况表
| 标的物 序 号 |
资产名称 |
面 积(㎡) |
资产位置 |
招租底价(元/月) |
租期 |
竞租保证金(元) |
备 注 |
| 1 |
雷****中心一楼 商业门面 |
25 |
**县丹****中心 |
1600 |
三年 |
3000 |
经****管理部门市场业态管理规定,不得从事限制的经营项目。 |
| 备: |
|||||||
二、承租方责任:
1、承租人经营期间,必须依法经营,经****管理部门市场业态管理规定,不得从事城内限制的经营项目,妥善处理好周边关系,不得影响周围住户的正常生活。
2.承租人负责保持门面及周围的环境卫生。
3.承租期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门面租赁期间的消防与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若出现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4.承租人自行负责门面装修、门面使用后的人为损坏维修以及水、电立户安装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退租后无任何补偿),门面租期到期后资产收归我单位所有;装修及工作范围必须在门面内进行,且不能改变墙体结构,影响墙体承重。
5.承租方经营活动发生的税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因门面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人承担。
三、竞租条件及竞租人注意事项:
1.竞租人必须凭法人或自然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实名报名,同时带好相关原件以便在报名时核对;竞租人若委托他人参加竞租,须办理好相关书面委托手续。
2.竞租人竞租前须到现场实地考察竞租标的物,本公告中标注的标的物面积只作为竞拍报价的参考。一旦履行竞租登记手续,进入公开竞拍现场,即视为对所竞租标的实物现状已认可。竞租人如未到现场实地看样,责任后果自负。
3.竞租人按“标的物基本情况表”上要求的竞租保证金金额,以转账方****银行账户,竞租人凭缴款凭证原件到我单位开具保证金收据;缴纳时间原则上为报名截止时间前,超过公开招租报名时间后不得报名竞租。标书代写
单位指定账户账号、****银行等情况为:
(1)账号:253********011****4207;
(2)开户单位:雷****服务中心;
(3****银行:******联社****分社。
4.不中标者在竞租会后7个工作日内(节假日延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5.中标后承租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门面租赁合同;中标后因自身原因弃标或不能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后,承租人能按相关规定正常经营的,将竞租保证金转为门面履约保证金,待承租期结束后无违约行为的予以退还。
7.双方签订合同后,按照先付后用的原则,承租人需先按约定缴纳租金后才能使用门面,否则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门面。
8.承租人在门面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8日8:30起至1月15日16:00止;
2.报名地点及方式:县****营销中心四楼大会议室)。
联系方式:0855-****338;吴女士:135****7761;吴女生:198****8476;可到现场或电话报名。
3.公开竞租时间与地点:2026年1月16日下午3:00;******营销中心四楼大会议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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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