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0吨熔敷合金堆焊耐磨板及制品技改项目

审批
江苏-淮安-洪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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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779545E闫洪振
乔********县
****开发区**路24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0000吨熔敷合金堆焊耐磨板及制品技改项目****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县 ******县
经度:118.879444 纬度: 33.314722****环境局
2025-04-29
淮洪环表复〔2025〕9号913********779545E001W
8550
88****
913********779545E****
913********779545E******研究院
123********48572X02025-09-01
2025-11-282025-12-26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8YrW9v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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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项目生产规模为12300吨/年熔敷合金堆焊耐磨板及4700吨/年熔敷合金堆焊耐磨管扩建项目生产规模为12300吨/年熔敷合金堆焊耐磨板及4700吨/年熔敷合金堆焊耐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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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堆焊耐磨板生产工艺:钢板——表面熔敷堆焊——切割——整平——捆装; 堆焊耐磨管生产工艺:钢管——表面熔敷堆焊——切割——刷水性防锈漆——产品。堆焊耐磨板生产工艺:钢板——表面熔敷堆焊——切割——整平——捆装; 堆焊耐磨管生产工艺:钢管——表面熔敷堆焊——切割——刷水性防锈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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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本项目堆焊废气须按环评要求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的15m高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刷漆和干燥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的15m高的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按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不得扰民。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为: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相关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废水: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新增的职工生活****职工食堂)须按环评要求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现有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按原环评批复(洪环表复〔2014〕15号)要求执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按环评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限值。固废:固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合理处置。按环评要求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其中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废边角料、废布袋、布袋收集尘委外处置(综合利用)。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的收集和贮存,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危险废物转移须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依法安全处置。废气:本项目堆焊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刷漆和干燥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已按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不得扰民。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达到《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废水:本项目已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处理厂处理。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水排口中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的排放浓****处理厂接管标准。噪声:本项目已按环评批复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经监测,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委托**市云瑞环保****公司安全处置;边角料、废布袋、布袋收集尘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验收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企业已按相关要求建造危废仓库,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卫生影响较小,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经现场核实,各类固废均已妥善处置,未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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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生产装置区、储运工程区、公用工程区及辅助工程区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事故风险应急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环评要求,建设防范事故风险设施,配齐配足应急物资。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以厂区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其中废气排气筒须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措施。验收项目已经对生产装置区、危废仓库等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本项目已经对生产装置区、危废仓库、原料仓库等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本项目全厂以厂区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核实,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本企业已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设置了规范化的排污口和标识牌,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已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企业已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计划及方案,并严格落实。企业已严格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措施,生活污水核算补充污染因子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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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158 0.301 0 0 0.158 0.158
0 0.015 0.045 0 0 0.015 0.015
0 0.002 0.003 0 0 0.002 0.002
0 0.026 0.031 0 0 0.026 0.026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692 0 1.331 0 0 0.692 0 /
0 0.014 0.014 0 0 0.014 0.01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处理厂接管标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2025.****.20-10.21对废水总排口进行检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治理设施 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标准;有组织及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中表1、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 堆焊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刷漆及自然干燥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2025.****.20-10.21对1#排气筒和2#排气筒进出口进行检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实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隔声、减振 2025.****.20-10.21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生产装置区、储运工程区、公用工程区及辅助工程区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验收项目已经对生产装置区、危废仓库等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合理处置。按环评要求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其中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废边角料、废布袋、布袋收集尘委外处置(综合利用)。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的收集和贮存,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危险废物转移须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依法安全处置。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委托**市云瑞环保****公司安全处置;边角料、废布袋、布袋收集尘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验收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企业已按相关要求建造危废仓库,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卫生影响较小,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经现场核实,各类固废均已妥善处置,未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事故风险应急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环评要求,建设防范事故风险设施,配齐配足应急物资。 本项目已经对生产装置区、危废仓库、原料仓库等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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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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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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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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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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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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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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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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