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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排河治理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排河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排河全段,①治理河长27公里,对北排河**与**市交界处~化家务节制闸23公里河段(桩号110+400~桩号87+400)进行清淤疏浚,对局部阻水河段进行开卡;②袁留保住西闸(对应桩号86+020)、袁留保住东闸(对应桩号84+200)2座穿堤建筑物拆除重建、增设闸门及启闭设备;③将邢各庄挡水堰改建为蓄水闸(桩号107+060)。
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2026年2月8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6****6180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公众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