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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463089E | 建设单位法人:刘玉书 |
| 张俊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安山镇总屯一村村东 |
| ****多孔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8.924167 纬度: 39.703611 | ****机关:****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07 |
| 昌审批环字〔2025〕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63089E001R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49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463089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01MA0DUTAB5R | 验收监测单位:**天大****公司 |
| 911********227041N | 竣工时间:2025-08-20 |
| 2025-11-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09 |
| 2025-1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场地,新增原料种类(一般固废、含水率≤40%的污泥等软质物料),在现有车间新增软质物料破碎机与筛分机、全自动码坯机等生产设备,并对隧道窑、干燥窑和废气治理设备进行改造,同时依托现有工序设备设施,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年生产多孔砖10000.01万块(折标砖),一期同时在现有厂区位置新增建设一座1500平方米的污泥干化间及一座3000平方米的污泥间;二期项目预计接收含水率>40%的污泥,同时新增污泥压滤与干化设备对污泥进行压滤与干化,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量依旧为多孔砖10000.01万块(折标砖)。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污泥处理 一期项目:污泥进厂前要求产污泥企业提供检测报告,要求污泥含水率≤40%,其他指标符合《****处理厂污泥处置 制砖用泥质》(GB/T25031-2010)中表1、表2、表3要求。污泥由产泥企业负责运输,放置在污泥间内。 二期项目:二期项目预计收含水率为80%左右的污泥,进厂前要求产污泥企业提供检测报告。污泥由产泥企业负责运输,放置在污泥间内。污泥存储区域定期喷洒除臭剂。二期项目新增污泥压滤设备、污泥干化设备,将80%的污泥压滤至含水率55%左右,再经干化机干化至40%,污泥干化废气进入焙烧窑燃烧后排放。污泥干化的温度为100~400℃,所用热量来源于焙烧窑的余热。 污泥处理包括破碎与筛分,污泥经胶带输送机上料至打土机中进行破碎,破碎后的物料进入筛分机进行筛分,筛孔孔径在2~3mm(可调节),筛下物进入搅拌工序,筛上物返回打土机继续破碎。由于其含水率≤40%,因此在破碎、筛分过程均无废气产生。 污泥在进厂时建设单位会要求来源厂家提供污泥含水率及成分的检测(或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污泥进行检测),当污泥满足入场要求时,方可进行处置生产。当污泥来源发生变化需再次进行检测。 在存储时会产生氨气、硫化氢、恶臭,污泥原料存储过程时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进入焙烧窑燃烧后与其废气一同经双碱法脱硫+湿式电除尘+SNCR+盘式过滤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同时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二期项目污泥干化机产生的干化废气引至焙烧窑再次燃烧后排放,污泥干化废气在焙烧窑高温燃烧(完全燃烧)后不再产生氨气、硫化氢,因此此排气筒不涉及氨气、硫化氢的排放。压滤废水与污泥压滤机产生的反冲洗废水进入作为搅拌、陈化工序补充水使用。 2、其他物料处理 其他原料使用鄂破机先进行破碎,再进入锤破机进行破碎,最后进入筛分机进行筛分,筛孔孔径为0.2-0.3cm(可调节),筛下物进入搅拌工序,筛上物返回锤破机继续破碎。 此过程所有的物料运输过程均为密闭式皮带运输机,在车间内进行转运、落料口均设置了喷淋抑尘措施。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落料口设置喷淋抑尘措施。同时此工序会产生噪声、固废(除尘灰、废布袋等)。 3、混合搅拌 破碎后的原料与含水40%的污泥按比例添加水后进行混合搅拌(一期项目用水来源于取水井,二期项目用水来源于污泥干化冷凝水),混合充分后加水形成含水率15%左右的制坯材料。 此工序产生噪声。 后续工艺均无变化。 4、陈化 经双轴搅拌机处理后的物料通过胶带输送机运送到陈化库顶部的可逆移动配仓布料机上,将物料按一定规律均匀的堆存到陈化库中,物料陈化时间不得少于3天。陈化的作用是使原料中水分均化程度提高,原料颗粒表面和内部性能更加均匀,更趋一致,颗粒变得容易疏解,物料的成型性能得到提高。 经搅拌、陈化后,物料的含水量约为26%左右。 5、挤出与切坯(成型) 经过陈化的混合料由铲车挖到胶带输送机上,然后输送到箱式给料机中,定量向双轴搅拌挤出机给料。原料通过再次加水搅拌,其成型水份达到17~19%,混合料的性能满足成型需要。挤出成型采用高挤出压力、高真空度的JKB50/45-30 型双级真空挤出机,挤出压力达到3.0MPa,真空度达到≤-0.092MPa。挤出的泥条经切条机、切坯机切割成需要规格的砖坯,砖坯经自动码坯机码放到窑车上。 此工序产生噪声、废砖。 6、干燥、焙烧 干燥室属生产线热工设备。干燥是烧结砖工业非常重要的生产环节,干燥设备运行的正常与否,直接关系到整条生产线的产品产量和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和经济效益。该条生产线的干燥室采用双通道小断面(与窑断面相同)逆流式隧道干燥室,坯体的运动方向和热介质的运动方向相反,通过湿坯和干燥介质的热湿交换,将成型好的湿坯脱水干燥达到焙烧窑烧成要求,为坯体的焙烧做好准备。 码好的砖坯用窑车送入烘干窑中干燥(干燥温度为60℃~150℃),烘干窑的干燥热源来自焙烧窑的热烟气。 隧道窑属于生产线热工设备。焙烧设计为全内燃,采用小断面一次码烧隧道窑,该窑的高宽比较小,能够保证窑内温度的均匀性,消除窑内的上、下温差,使坯体在均匀的环境中进行烧成,确保产品的外观和内在质量一致。 隧道窑按照窑车进出方向分为预热带、烧成带、冷却带。 预热带温度为室温~700℃,车上坯体与来于烧成带产生的烟气触碰,逐渐被加热,实现坯体的预热流程,砖坯中的有机质开始燃烧。烧成带温度范围是700℃~1100℃;砖坯中的有机质充分燃烧,实现烧成温度的稳定。高温烧成的成品进到冷却带,与从窑尾鼓入的大量冷空气做好热交换,烟气迅速降至110℃~165℃后送入烘干窑,利用废烟气的余热干燥湿砖坯。砖坯共在隧道窑内放置30-40h。 烧成后的成品砖由顶车机顶出隧道窑后经自然放置冷却至室温。 隧道窑点火使用生物质。点火前灶车装上约2-3立方米的易燃木柴推入窑内,落下前窑门,提起后窑门,提前30min开启排烟机,调整窑内压力,使烧成带形成较大的负压确认无异常后开启助燃风机,大灶车停火前,向窑内再顶入两台砖车,保证隧道窑能够正常运行。 重金属在高温(≥800℃)状态下可有效破坏重金属的化学结构,使其转化为残渣态或氧化物。本项目烧成带温度是由700℃提升至1100℃,最终温度远大于破坏重金属化学结构的温度,同时本项目使用以氧化铁为主要成分的固化剂,因此本项目重金属最终会全部以残渣态的形式进入产品砖中,不会产生相关的废气污染物进入大气环境。 此工序产生废气、噪声、除尘灰、脱硫渣、废碱袋。 7、成品 烧制好的烧结砖,人工装卸到手推车上,同时对砖的质量进行检查,而后运往成品堆场。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原料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预测,其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中表2和《**市砖瓦窑、石灰窑、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工作方案》(秦气防领办〔2020〕60号)限值要求。 隧道窑废气经双碱法脱硫+湿式电除尘+SNCR+盘式过滤器处理后(二期项目污泥干化废气进入焙烧窑复烧,随隧道窑烟气一同治理排放),经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中表2、《**市砖瓦窑、石灰窑、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工作方案》(秦气防领办〔2020〕60号)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要求; 原料储运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增加洗车设备、存储于密闭车间内、定期喷洒抑尘和车间沉降等措施治理后排放,经估算,一期项目与二期项目均满足《****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要求。 污泥原料存储于污泥间,污泥间形成微负压状态,存储过程时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进入焙烧窑复烧后与其废气一同经双碱法脱硫+湿式电除尘+SNCR+盘式过滤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同时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污泥运输时采用密闭的皮带运输。经估算,一期项目与二期项目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综上,一期项目与二期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一期与二期项目陈化、搅拌用水全部消耗,脱硫、脱硝用水循环使用,洗车水循环使用,均无生产废水排放,一期与二期项目均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与生活污水。 3、噪声 一期项目与二期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一期项目与二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废包装物、废皮带、废砖、洗车沉淀池污泥、脱硫渣、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废机油、废试剂瓶、废机油桶,废碱袋,另二期项目新增产生废压滤布,具体处置方式如下: 废砖、洗车沉淀池污泥、脱硫渣、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滤袋、****布厂家更换并回收;废包装物、废皮带定期外售; 机器运转、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碱袋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处理厂。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手续,并到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完成应急预案回顾性评估及备案,备案编号为:130322-2025-340L(有效期为2025年8月25日至2030年 8月25日)。 公司已进行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1********463089E001R(有效期:2025年11月07日至2030年10月30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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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9.1 | 19.1 | 0 | 0 | 19.1 | 19.1 | / |
| 0 | 31.58 | 31.58 | 0 | 0 | 31.58 | 31.58 | / |
| 0 | 3.81 | 3.81 | 0 | 0 | 3.81 | 3.8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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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排气筒(DA001)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修改单,以及《**市砖瓦窑、石灰窑、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工作方案》(秦气防领办〔2020〕60号) | 破碎、筛分、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依托现有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 颗粒物:3.3mg/m3 | |
| 2 | 排气筒(DA002) | ①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林格曼黑、氨逃逸度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修改单和《**市砖瓦窑、石灰窑、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工作方案》(秦气防领办〔2020〕60号)要求;②氯化氢、二噁英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限值要求;③臭气浓度、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污泥间废气进入焙烧窑内复烧后与隧道窑烟气依托现有双碱法脱硫+新增湿式电除尘+SNCR设备+盘式过滤器处理后于1根30m排气筒(DA002)排放。 | 颗粒物:2.4mg/m3,二氧化硫:20mg/m3,氮氧化物:15mg/m3,氟化物:0.66mg/m3,氨:1.24mg/m3,林格曼黑度<1级。 | |
| 3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无组织颗粒物:《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无组织管控要求,同时满足《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政府办公室[2021]-10)相关要求。无组织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氟化物、二氧化硫:《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限值要求。无组织氯化氢:《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 原料储运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增加洗车设备、存储于密闭车间内、定期喷洒抑尘和车间沉降等措施治理后排放 | 颗粒物:0262mg/m3,氨:0.164mg/m3,硫化氢:0.015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氟化物:<5×10-4mg/m3,二氧化硫:0.015mg/m3,氯化氢:0.09mg/m3 | |
| 4 | 炉窑周边无组织废气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以及《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5-2025)相关管控的限值要求 | 厂房密闭 | 颗粒物:0.454mg/m3 |
|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噪声主要为印刷车间、制版车间、包装车间设备以及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产噪生产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 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噪声值范围为490dB(A)-58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6dB(A)-57dB(A) |
| 1 | 为减少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企业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 企业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 1 | 废砖、洗车沉淀池污泥、脱硫渣、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滤袋厂家更换并回收,废包装袋、废皮带收集后外售; 机器运转、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碱袋、废试剂瓶、废液压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处理厂。 | 实际建设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 1 | 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 企业已年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已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 |
| 根据环评依托内容项目依托有成型车间、陈化库、焙烧窑、磅房、办公区、化验室、备件库、备品备件用房、油类贮存库、辅助用房、停车棚、宿舍、给水、供电、供热。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实际依托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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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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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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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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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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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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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