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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城市****公司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自然**部令第16号)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用地位置 |
用地 现状 |
| **市城市****公司 |
浯江道(**路-**东路段)工程 |
交通运输用地-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02防护绿地(防护绿地)、公用设施用地-1203排水用地(排水用地) |
154229.569 |
**临空经济片区 |
国有土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01月18****办公室反映。
二 、受理地点:**市**区新店镇人力**大厦9楼;电话0592-****685;传真:****683。
****
2026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