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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实施**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项目的
公 示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黔发改地区(2025)665号)文件精神,现将拟实施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省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备案表),公示期限为10天(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组织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联系电话:0586-****114
附件:**省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街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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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