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区区投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区区投资公路养护工程****交通局以《****交通局关于2026年**区投资公路养护和绿化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静交字【2025】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 ,比选人为 ****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区投资道路共有40条,主要包括:天宇科技园西路、静霸联络线东延、静双路、**北道、团王-津文联络线、团静路、团泊大道联络线、水库西堤联络线、团泊水库北路、团泊水库西路、团泊水库南路、团泊水库东路、独流减**堤路、中青路支线、林海一期道路(千米路支路一、千米路支路二、千米路支路三、千米**延、梁台二线、新涞路、梁台三线、千米路二线)、林海三期道路(子环路、林海环线、U型路、义和路、梁台四线、梁台南延、梁台六线)、林海四期道路(**路、U型**延、U型路支线)、北环工业园主干路二、北环工业园次干路八、北环工业园次干路三、北环工业园次干路六、普罗路、G205-蔡中路联络线、五七**段、**道西段共40条道路,共长111.652km。
本次比选为一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施工监理工作。
2.3 服务期限: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334日历天,监理服务期334日历天。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近五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之日)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或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之日)担任过两项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4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5 对比选申请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2024年度**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或2024年度**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C级或以上。
信用评价等级以2024年度**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参与2024年度**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以2024年度**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参加2024年度**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和2024年度**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的,****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2024年度**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2024年度**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均未参与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为A级。
比选申请人均须分别提供三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若未参与须附未参与评价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6 年1月8 日至2026 年1 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 时00 分至12 时00 分,13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时间,下同),联系比选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 月15 日14时30 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14 时00 分至14 时30 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 ****(**市**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 其他
7.1 本项目要求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与盖章正本一致的PDF电子扫描文件一份(光盘或U盘)。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应为正本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
7.2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7.3 密封: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封套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选申请单位名称、比选日期等内容。
8. 比选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比选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 比 选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静文立交北侧 |
地 址: |
**市**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
| 邮 编: |
301600 |
邮 编: |
300171 |
| 联 系 人: |
朱工 |
联 系 人: |
郝文杰、吕玥、张* |
| 电 话: |
022-****5252 |
电 话: |
022-****60097 |
| 传 真: |
022-****5252 |
传 真: |
022-****6009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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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tjbd666.com |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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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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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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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