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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规定,现对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者反馈核实结果。
一、公示内容
(一)**县****公司肃**牦牛山建筑用石料矿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
(二)审查申请书;
(三)评审意见书。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6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公众意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股
联系电话:0936-****353
通讯地址:**市**县红湾寺镇皇城路12号
邮编:734400
附件1—3:**县****公司肃**牦牛山建筑用石料矿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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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