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政局关于采购外聘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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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机关建设,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各项工作合法、规范、高效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机关

****(****民政局)

二、服务主体、形式及内容

(一)服务主体:****民政局****事业单位。

(二)服务形式:非坐班制,****民政局****事业单位有需要时提供相关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内容:

1.****民政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2.****民政局承办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党内规范性文件草案、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或其他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法律责任风险评估等事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意见;

3.****民政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后的备案审查等事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意见;

4.****民政局拟实施项目的事前尽职调查与洽谈,参与**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或合同草案等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5.参与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与应对工作;

6.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的处理;

7.****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或重大行政行为专题研究等方面会议,参与重要的法律业务专题培训、重要的普法和法治宣传等重大活动;

8.根据****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9.履行《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与合同义务。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可以指派2名以上法学专家的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可以指派2名以上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事务所。被指派的人员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备相应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3.严格遵纪守法,****机关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协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自****机关安排的其他与法****工作部署。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方式与地点:符合条件的应聘机构将需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书面报名材料,通过现场或邮寄等方式递交至指定地点:**省**市**东路11****民政局二楼办公室****法规科)(也可以盖章扫描报送至邮箱:****@126.com)。

3.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

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法律顾问服务选聘申请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名称”,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下午17:00前,所需材料必须密封且加盖公章后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材料未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等情况的,选聘机关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三)资格审查

****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对报名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机构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四)综合评审

****民政局****小组,根据本公告附件2《****民政局采购外聘法律顾问服务比选评分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机构递交的材料进行详细评审和量化打分。必要时,评审小组可要求应聘机构进行现场陈述或答疑。

(五)结果确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中选候选人。评审结果及中选****机关行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民政局办公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未列入拟聘公示名单的参报机构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异议意见。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民政局与中选机构按程序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五、服务期限与费用

(一)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2年,时间从2026年1月至2028年1月止(暂定,具体时间自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签订且约定生效时间起算)。

(二)服务费用。****民政局采购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经费预算是18000.00元/年度,2年共计36000.00元。具体付费方式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省**市**东路11****办公室****法规科)(邮政编码:556000)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55—****566

七、其他事项

1.应聘机构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中选资格。

2.无论中选与否,所提交的应聘材料均不予退还。

3.****民政局对本次选聘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附件1:2026****民政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报名表.xls

附件2:****民政局采购外聘法律顾问服务比选评分标准.doc

附件3:应聘机构需提交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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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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