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供暖季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文件编号:****
2.项目名称:****2025-2026年供暖季煤炭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0.00元
5.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5.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 20.6 条)。 6.按照财库〔2022〕35 号《****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 号《****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 7.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8.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具体如下: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第(4)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1-9至2026-1-1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回族自****服务中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1-29 9: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交易中心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网上发布。
2.其他事宜: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 **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公司0951-****120、0512-****8093 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张臻
地址:**县
联系方式:152****6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项目负责人:李红梅
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路金**光佳苑11号楼6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173****3223
代理机构:****
20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