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 1 | ****公司特种高分子工程塑料聚醚酮酮及其复合材料研发项目 | ****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北区01幢506室 | ****公司 | ******公司 | 企业拟投资500万元租赁**纳米**北区1幢506室进行材料研发以及溶剂回收研发。本项目建成后,研发材料聚醚酮酮 20kg/a、溶剂回收10批次/年。 | 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在http://www.****.com/list-details?article_id=224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废气:研发合成、干燥废气、研发后处理(淬灭、精制、除杂、干燥)、检测前处理废气、精馏/蒸馏冷凝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一并经碱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公辅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bwl@sipac.****.cn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