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6-31836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5〕390号
成文日期: 2026-01-08
关于县道X002孔源至宏村公路坝上至茗州桥段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390号
关于县道X002孔源至宏村公路坝上至茗州桥段
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县道X002孔源至宏村公路坝上至茗州桥段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黎交服文〔2025〕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县道X002孔源至宏村公路坝上至茗州桥段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道X002孔源至宏村公路坝上至茗州桥段养护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服务中心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
四、建设工期:6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县道 X002 孔源至宏村公路坝上至茗州桥段。路线编码X****61022,项目起讫桩号为 K0+676-K2+408,路线全长约1.732千米 。重**泥混凝土路面 ,重建面积约 8960平方米 ,路面宽度 5米,路基宽度6米。全线钢筋混凝土涵洞共计3道,圆管涵3道。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01.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第一批资金,不足部分地方配套。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抄 送:县统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局
**** 2025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