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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 ******分局 | ||
| 2026-01-08 16:16 | ||
| 《**天联****公司高压复合输送管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有效 | ||
| 2026-01-08 | ||
| 《**天联****公司高压复合输送管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天联****公司高压复合输送管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分局行政审****服务中心****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552-****857)。
地址:**县涡北新** ****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编:233400
项目名称:高压复合输送管生产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龙亢园区科技创业孵化园1号、2号厂房
建设单位:**天联****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公众参与情况:该****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扩建项目位于安****经济开发区龙亢园区科技创业孵化园1号、2号厂房,不新增用地,在利用现有厂房的基础上,拟新增除锈设备、钢衬塑工作台、套管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扩建年产钢衬塑半成品配套管15万米。
2、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已经****委员会立项(备案代码为2510-340321-04-01-617520),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喷砂粉尘、复合废气、翻边废气。抛丸粉尘、喷砂粉尘经负压收集分别经滤筒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复合废气、翻边废气产生量极少,不做量化分析,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标准;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同时需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接管****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涡河。生活污水各项污染因子均能满****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厂界西侧敏感点目标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废钢砂、集尘、废过滤材料经收集后出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贮存执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