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2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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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石卢灌渠保护焕新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永投文〔2025〕325号)以及《关于申请批复石卢灌渠保护焕新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永投文〔2025〕326号)收悉。根据******委员会****分局《关于两园一河景观照明提升等5个项目规划意见的复函》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石卢灌渠保护焕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地点:位于**河左岸S1线上游至石卢灌渠渠首,全长0.8公里。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5.2公顷,包括**水渠、泵站、管线等供水设施,建设活化功能空间、农耕展演、无动力水装置等游憩设施,同步进行电气工程、自动化工程、排水工程等。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196万元,其中工程费54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15万元、预备费329万元、水土保持费69万元、环境保护费27万元、地下管线改移费200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其余资金由区级财政安排解决。
五、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化综合利用工程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关于调整建筑废弃物再****工程部位的通知》(京建发〔2019〕148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六、请你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七、本批复附《建设工程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本批复有效期两年。请据此办理其他各项所需手续。
**市石****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
|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 |||||||
| 项目名称:石卢灌渠保护焕新项目 项目单位名称:**** | |||||||
| 采购 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
| 勘察 | 全部 | 139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设计 | 全部 | 16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施工 | 全部 | 545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监理 | 全部 | 117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重要 设备 | 含在施工中 | ||||||
| 重要 材料 | 含在施工中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说明: | |||||||
| 无。 |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ggzyfw.****.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