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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3-08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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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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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根据安排,2024年1月14日,****水利局在**县主持召开了《评价报告》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项目主设及《评价报告》编制单位中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位于赣江流域袁河右岸一级支流**河(又称新祉河)中上游河段,地处**市**县钤山镇垄里村,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52.0km2,是一座以供水****水库工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水库校核洪水位为160.89m,总库容5000万m3;水库设计洪水位159.81m,相应库容4705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59.50m,相应库容4705万m3,死水位123.0m,相应库容266万m3,兴利库容4439万m3。
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主要由粘土心墙坝、岸边溢洪道、取水口及供水隧洞、供水管线等建筑物组成。工程计划施工总工期为32个月。
供水管线途经下吾、垇上、车田、钤山镇、金鸡铺、寨元头、山塘下、联盟、江背、瓦背、瓦仔下,先后8次穿越**河,通过3****水库,****水厂,管线长34.46km。
工程的实施将可能对所在河段的防洪及河势产生一定的影响,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该工程建设方案进行防洪评价是必要的。
二、总体评价
《评价报告》所依据的基本资料翔实,采用的技术路线正确,研究方法可行,内容较为全面,结论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要求。
三、河道演变分析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拟建工程河段河演分析的结论。拟建工程河段总体河势基本稳定。
四、洪水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拟建工程对工程河段的河道行洪无影响、对河势无明显不利影响的结论意见。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拟建工程不会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评价结论。
五、其他水利工程设施影响分析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拟建工程对其他水利工程设施无影响的评价结论。
六、其他意见及要求
1、在工程建设中,应采取一定的预防、管理措施加强水环境保护,避免对工程附近及下游河道的水质污染。
2、在工程施工期,应无条件、无偿服从河道管理、防洪抢险的需要;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水利局和**县防汛指挥机构备案,施工放样和竣****水利局参加;妥善处理好拟建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
3、工程完成后,****水库度汛方案和防洪预案,****水库洪水调度运行方式对洪水进行调度,以确保大坝防洪安全。
4、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水利局
2024年3月1日